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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GR2020SH1001191-2
轉讓底價:??1,457.830000萬元
標的所在地區:???湖北省武漢市
資產類別:???機械設備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0-19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2020-11-13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聯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聯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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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公告信息
資產描述 |
神龍汽車有限公司納入本次評估范圍的資產為152臺機器設備,賬面原值4,978.15萬元,賬面凈值3,022.45萬元,計提減值準備3,022.45萬元,賬面凈額0元。申報的設備主要分布在神龍汽車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廠區內。企業目前有多條設備生產線,因銷量下降部分設備進行整合利用,所以對152臺機器設備進行處置。至評估基準日,納入評估范圍為機器人設備152臺(套)設備,設備現狀較一般,因能耗高、工藝改變等原因,神龍汽車有限公司將其閑置,經過維修后,仍可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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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類別 |
機械設備 |
名稱 |
神龍汽車有限公司部分資產(152臺機器設備資產) |
規格型號 |
詳見評估報告 |
計量單位 |
臺 |
數量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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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簡況
重要信息披露 |
評估報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評估報告時,應關注以下特別事項對評估結論可能產生的影響,在依據本報告自行決策時給予充分考慮。 (一)對企業存在的可能影響資產評估值的瑕疵事項,在企業委托時未作特殊說明而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已履行評估程序,仍無法獲知的情況下,資產評估機構及資產評估專業人員不承擔相關責任。 (二)由神龍汽車有限公司提供的與評估相關的行為文件、營業執照、產權證明文件等評估所需資料,是編制本報告的基礎。委托人和相關當事人應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三)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對委托范圍內的資產產權進行了必要的核實工作,對所發現的資產產權存在的問題給予盡可能的充分披露,本次評估未發現存在產權爭議事項,但評估報告是對評估對象發表專業估值意見,不具有產權證明的法律屬性,因此,本報告不能作為產權證明文件。 (四)本次評估的結果未考慮設備處置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拆卸費、搬運費等費用對評估結果的影響。 (五)根據委托方的處置方案,神龍汽車有限公司納入評估范圍內的機器設備處置后的異地安裝費用由買受者承擔,本次評估中各臺機器設備的評估結果中均不含運雜費、安裝費、基礎費等。 (六)本次評估的結果為不含增值稅價格。 (七)本次評估的結果未考慮買賣雙方交易涉及的交易稅費對評估結果的影響。 (八)評估基準日至資產評估報告日之間可能對評估結論產生影響的事項。 評估基準日后,若資產數量及作價標準發生變化,對評估結論造成影響時,不能直接使用本評估結論,須對評估結論進行調整或重新評估。資產評估機構對評估基準日后資產的市場情況的變化不承擔任何責任,亦沒有義務就評估基準日后發生的事項或情況修正評估報告。 (九) 本次資產評估對應的經濟行為中,可能對評估結論產生重大影響的瑕疵情形如下: 納入本次評估范圍內的部分設備,神龍汽車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關資產權屬資料,神龍汽車有限公司承諾上述資產歸其所有,如因資產權屬引起的糾紛,神龍汽車有限公司書面承諾承擔全部責任。與評估機構和簽字評估師無關。 評估結論是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本機構資產評估專業人員的執業水平和能力的影響。 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注意以上的特別事項對評估結論所產生的影響。 |
其他披露內容 |
無 |
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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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神龍汽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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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湖北省武漢市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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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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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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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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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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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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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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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物權,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的,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于掛牌期內遞交受讓申請,并在掛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銀行賬戶到賬為準),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400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物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競買人遞交申請返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返還。 3.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價款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同意產權交易機構在出具《交易憑證》經轉讓方申請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③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未按規定和約定時間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手續費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④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未按規定和約定時間支付產權交易價款和交易手續費的。(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 本次資產轉讓的轉讓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受讓方須按相應稅率承擔開票相應稅款,轉讓方在收到稅款后出具相應發票,本項目稅率為13%,若受讓方為境外單位,且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退(免)稅政策,則依照相關政策執行。 6. 本項目為現狀轉讓。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規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本項目所涉資產評估報告等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僅為交易價款的作價依據,不作為本項目的交割依據。 7. 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前應自行前往標的資產現場進行勘察,轉讓標的以現狀轉讓并交付,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資產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資產的全部現狀,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申請材料并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已完成對標的資產的現場勘察,已充分了解轉讓方提供的標的全部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瑕疵和交易風險)并接受本項目公告的所有內容。 8. 自轉受雙方《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標的資產的保養、保管、運輸、清理責任與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實施清運工作須按照經轉讓方確認的區域與范圍進行施工。如需轉讓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及周轉場地等,應向轉讓方辦理申請,并由受讓方承擔相應費用。 9.本項目無論協議成交或競價成交,受讓方需按成交金額的3%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續費。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外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00.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 |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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