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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021-60455780 |
傳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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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ccord@163.com |
郵政編碼: |
200030 |
公司地址: |
上海市徐匯區蒲匯塘路150號匯鑫國際大廈1702室(宜山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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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運海事技術有限公司部分資產(上海市黃浦區湖北路20號1304(D)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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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GR2020SH1000758
轉讓底價: 637.000000萬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7-24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2020-08-06
標的所在地區: 上海黃浦區
資產類別: 不動產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聯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聯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資產公告信息
資產描述 |
上海海運海事技術有限公司部分資產(上海市黃浦區湖北路20號1304(D)室) |
資產類別 |
不動產 |
不動產登記證號 |
滬(2018)黃字不動產權 第004207號 |
權利類型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構筑物)所有權 |
房屋規劃用途 |
住宅 |
實際用途 |
辦公 |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
134.56 |
房屋總層數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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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簡況
抵債、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
上海名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租賃上海海運海事技術有限公司位于黃浦區湖北路20號13D室,租賃日期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報告評估結果含增值稅,未考慮評估對象在交易中可能涉及的除增值稅外其他各稅費影響。 2、根據《房屋租賃合同》,上海韻妍化妝品有限公司租賃上海海運海事技術有限公司位于黃浦區湖北路20號13樓A、B、C室,租賃日期自2018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14日止。上海名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租賃上海海運海事技術有限公司位于黃浦區湖北路20號13樓D室,租賃日期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紤]租賃合同即將到期,故本次評估未考慮租賃對房地產市場價值的影響。 3、根據委托人提供的《情況說明》,本次評估的房地產在出租之前為毛坯,該房屋裝修均由承租戶自行裝修,且裝修老舊,故本次評估的房地產為無裝修毛坯狀態下的市場價格。 |
其他披露內容 |
無 |
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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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上海海運海事技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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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翔路955號1幢2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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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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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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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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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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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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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中遠海運(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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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且遞交交易保證金的,將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物權,并按照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且遞交交易保證金的競買人,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 2.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的情況下,于掛牌期內遞交受讓申請,并在掛牌截止日前(以到賬時間為準)交納交易保證金計人民幣20萬元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方做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物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物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全部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后3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3.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全部交易價款(如需銀行貸款的,為首付款)支付到賬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共同簽署《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4.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 (1)無需貸款的:受讓方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交易價款和交易手續費支付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 (2)需銀行貸款的:首付款比例按上海市購房政策執行,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價款(含保證金)支付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受讓方需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妥銀行貸款手續(包括簽署貸款抵押合同、支付相關費用等手續),按揭貸款部分直接轉入轉讓方指定賬戶。 若由于受讓方的原因或銀行貸款政策變化等其他非轉讓方原因導致銀行貸款不成或貸款不足且由于受讓方的原因未按時支付交易價款的,轉讓方有權暫停后續房屋買賣交易。受讓方逾期支付交易價款的,轉讓方將按產權交易總價款的每日萬分之五收取滯納金;若超過30天,則視作受讓方實質性違約,轉讓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并另行公開處置標的。 受讓方須同意,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并經轉讓方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轉付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5.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①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 ②競買人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和《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 ③競買人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 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 ③競買人未按照有關規定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和《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 ④競買人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6.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物權轉讓項目所涉及的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物權轉讓公告之內容,愿意按本轉讓公告及網絡競價方案規定的相關程序要求參與本項目,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和《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 7.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 8.受讓方資格條件應符合地方關于購房資格規定。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舉牌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交易保證金罰沒)、風險和損失。 9.意向受讓方須同意按照標的房產實際交接日現狀接收標的房產,轉讓方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且受讓方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收件收據》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房產驗收交接手續。 10.本項目無論以協議方式或競價方式成交,受讓方均須按成交金額的1.5%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續費。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手續費支付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戶名: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浦東發展銀行黃浦支行,賬號:97080078801900000258)。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外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0.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 |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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