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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G32020SH1000501
轉讓價格:??3,518.801000萬元
標的所屬行業:???商務服務業
標的所在地區:???甘肅省 蘭州市 城關區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1-04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2021-01-29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產權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履行相關審核、備案等程序;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聯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聯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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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簡況
標 的 企 業 基 本 情 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甘肅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北濱河東路8號808房 |
法定代表人 |
何希慶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成立時間 |
2016-04-21 |
注冊資本 |
12,000.000000萬元 |
注冊資本幣種 |
人民幣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620000MA72PLN01A |
經營范圍 |
負責電力市場交易平臺的建設、使用和管理(不含權益類大宗商品及其他交易),負責甘肅省電力市場主體的入網登記和相應管理,組織開展跨區、跨省各類電力交易,簽訂和管理各類電力交易合同,提供結算依據和服務,開展甘肅省級電力市場建設和規則的研究,提供咨詢、培訓等市場服務,披露和發布市場信息.(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經營)。 |
職工人數 |
22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 的 企 業 股 權 結 構 |
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全部放棄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 |
70 |
2 |
甘肅電投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9 |
3 |
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8 |
4 |
甘肅能源化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4 |
5 |
華能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
2 |
6 |
甘肅東興鋁業有限公司 |
2 |
7 |
三峽新能源金昌風電有限公司 |
1 |
8 |
絲綢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
1 |
9 |
甘肅華電環縣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
1 |
10 |
大唐甘肅發電有限公司 |
1 |
11 |
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1 |
主? 要? 財? 務? 指? 標? ︵? 萬?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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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審計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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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9 |
營業收入 |
1,54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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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
0.580000 |
凈利潤 |
5.6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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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12,842.870000 |
負債總計 |
683.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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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權益 |
12,158.900000 |
審計機構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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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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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日期 |
2020-11-30 |
營業收入 |
1,53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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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
27.260000 |
凈利潤 |
10.3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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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13,693.410000 |
負債總計 |
937.220000 |
|
所有者權益 |
12,756.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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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產? 評? 估? 情? 況? ︵? 萬? 元? ︶ |
評估機構 |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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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備案)機構 |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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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備案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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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日審計機構 |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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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20-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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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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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賬面價值(萬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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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14,509.410000 |
14,939.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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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 |
1,405.890000 |
1,405.890000 |
|
凈資產 |
13,103.520000 |
13,533.8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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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
3,518.79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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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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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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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提醒等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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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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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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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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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北濱河東路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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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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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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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產(股)權比例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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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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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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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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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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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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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后,在公告期內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1040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做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經轉讓方對其資格審核通過后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意向方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該立約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待受讓方支付剩余價款后,該履約保證金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履約保證金,在支付全額交易價款時自動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自競買人申請返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將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采用權重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受讓方被確定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3、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價款全額支付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受讓方須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 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②競買人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③競買人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權重報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權重報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權重報價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④競買人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意向受讓方須提交加蓋公章的《投資者保密承諾函》(見備查文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主體資格介紹,并經轉讓方確認后方可查閱相關資料。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產權轉讓項目所涉及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同意接受本項目標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6、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及相關文件的同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文件及本公告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完成對交易標的截止到我方提出受讓申請時的盡職調查。對標的企業所涉及的資產已經完全知悉且認可,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轉讓公告之內容,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經濟損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產權交易機構及轉讓方追究責任或其他主張。(2)若因我方原因不能受讓標的股權,導致交易無法正常進行或未能完成產權變更登記的,轉讓方有權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并將轉讓標的股權另行處置。我方愿意承擔給轉讓方及交易所等相關各方的賠償責任。(3)承諾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交易手續費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我方交納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4)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和財務狀況:近三年內信用記錄良好,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無違法違規記錄。 3.意向受讓方應產權結構清晰,具有規范的內部治理結構和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 4.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及產權交易機構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040.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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