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Q32020SH1000042
轉讓價格: 641.344325萬元
標的所屬行業: 其他金融業
標的所在地區: 上海 靜安區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11-19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2020-12-16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產權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履行相關審核、備案等程序;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聯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聯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企業簡況
標 的 企 業 基 本 情 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上海市靜安區愚園路172號主樓601-602室 |
法定代表人 |
郭傳平 |
企業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內資) |
成立時間 |
2001-12-31 |
注冊資本 |
137,583.000000萬元 |
注冊資本幣種 |
人民幣 |
經濟類型 |
其他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內資)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310000735400355G |
經營范圍 |
資產管理,企業投資,企業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核心資產簡況 |
流動資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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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動資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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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的 企 業 股 權 結 構 |
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不涉及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33.5315 |
2 |
其余(109)位股東 |
25.1038 |
3 |
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14.5367 |
4 |
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11.4894 |
5 |
大眾交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3.2716 |
6 |
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3.2716 |
7 |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
1.8538 |
8 |
申能(集團)有限公司 |
1.7846 |
9 |
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1.7408 |
10 |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1.7408 |
11 |
上海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1.6754 |
主 要 財 務 指 標 ︵ 萬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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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審計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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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9 |
營業收入 |
4,683.10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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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
-209.068336 |
凈利潤 |
-426.078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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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274,582.091807 |
負債總計 |
59,802.129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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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權益 |
214,779.962350 |
審計機構 |
上海光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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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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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日期 |
2020-07-31 |
營業收入 |
720.382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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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
3,668.462650 |
凈利潤 |
3,668.462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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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 |
281,011.072081 |
負債總計 |
73,359.766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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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權益 |
207,651.305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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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產 評 估 情 況 ︵ 萬 元 ︶ |
評估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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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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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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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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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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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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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提醒等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備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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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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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上海和發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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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上海市嘉定區菊園新區環城路2222號1幢J333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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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萬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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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內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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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靜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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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產(股)權比例 |
0.3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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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0.3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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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下,在掛牌期滿前遞交意向受讓申請,并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100萬元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賬時間為準),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受讓轉讓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轉讓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且受讓方支付完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額原路返還。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平臺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3、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讓方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之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價款支付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 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①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平臺進行有效報價的; ②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 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 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3)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受讓方未按《產權交易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的; 4)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外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 4、意向受讓方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00.000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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